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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民法典》50个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zhīshídiǎn)
2025年(nián)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mínfǎdiǎn)》施行以来的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其主题为“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强调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bǎikēquánshū)”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
下面让我们(wǒmen)一起了解下,民法典50个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吧!
1.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shēnghuó)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zhōngguó)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
2. 《民法典》为(wèi)“编纂”,而不是“制定(zhìdìng)”《民法典》,因为其中的(de)绝大部分内容在《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婚姻法(hūnyīnfǎ)》等民事单行法中已制定,《民法典》属于在已有法律基础上的重新编排,最终“诸法汇一典,一典废九法”。
3. 《民法典(mínfǎdiǎn)》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仅有以下三种婚姻(hūnyīn)无效情形。
《民法典》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de),婚姻无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jiéhūn)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4.关于(guānyú)保证方式的(de)推定,原《担保法》的规定有利于债权人,约定不明推定为(wèi)连带保证,《民法典》的规定有利于保证人,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686条 保证(bǎozhèng)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yuēdìng)或者(huòzhě)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原《侵权责任法》规定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wèijīng)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材料,造成患者损害(sǔnhài)的,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mínfǎdiǎn)》第1226条把“造成患者损害的”删除(shānchú),也就是说不管有无造成患者损害,都不妨碍医疗机构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6.《民法典》第19条将未成年人(wèichéngniánrén)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年龄(niánlíng)从10周岁降低到8周岁。
7.在离婚(líhūn)后子女抚养问题上,《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zūnzhòng)其真实(zhēnshí)意愿。8周岁也刚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年龄。
8.原《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民法典》第1100条分类讨论(tǎolùn),无子女的可以(kěyǐ)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这也体现了我国计划生育(jìhuàshēngyù)政策的调整。
9.原《收养(shōuyǎng)法》规定的(de)收养只限定(xiàndìng)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应当相差(xiāngchà)40周岁,《民法典》第1102条规定凡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年龄都应当相差40周岁,也就是说,无配偶女性收养男性也要受到年龄限制。
10.《民法典》人格权(réngéquán)独立(dúlì)成编、侵权责任独立成编,这是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没有的。
11.《民法典》的“合同编”不同于传统(chuántǒng)大陆法系(dàlùfǎxì)国家民法典中的“债法总则”,其中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被列为准合同。
12.《民法典》第16条设立了胎儿(tāiér)利益特别(tèbié)保护制度,使用的表述是(shì)“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注意这个“等”字表明是不完全列举,更有利于保护胎儿利益,比如男方因车祸死亡,其未婚妻所怀胎儿娩出后如是活体,就可由监护人代为行使抚养费(fǔyǎngfèi)请求权。
13.房价高企,并非人人都通过买房来实现“住有所居”,《民法典》为保障(bǎozhàng)人们享有长期稳定的居住需求,新增了居住权制度、完善(wánshàn)了承租人相对(xiāngduì)的优先购买权、确立了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14.《民法典》在胁迫婚之外增加了一种(yīzhǒng)可撤销婚姻,即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rúshí)告知另一方(lìngyīfāng),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5.《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30天的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rìnèi)再(zài)申请颁发离婚证。
16.《民法典》第1079条新增一种准予(zhǔnyǔ)判决离婚(líhūn)的情形(qíngxíng):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7. 原《继承法》规定(guīdìng)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yízhǔ)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只有公证遗嘱才能改变公证遗嘱,为了更好地尊重遗嘱人的真实(zhēnshí)意愿,《民法典》第1142条将公证遗嘱拉下神坛,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wèizhǔn)。
18.《民法典》规定如果土地经营权的(de)流转期限为5年(nián)以上,可以向登记(dēngjì)机关申请登记,登记之后就不再是一个债权,而是具有物权效力的权利。
19.不仅兄弟姐妹可以(kěyǐ)成为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基于(jīyú)代位继承制度,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降低了无主财产出现(chūxiàn)的概率。
20.《民法典(mínfǎdiǎn)》第19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qǐngqiú)返还财产(cáichǎn),不适用诉讼时效。不需要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还要适用诉讼时效。
2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de),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jiǎnmiǎn),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2.《民法典》第491条确立了新的(de)合同(hétóng)成立方式。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tíjiāo)订单成功(chénggōng)时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网购时成功提交订单就成立合同了。
23.《民法典》第512条确立了新的(de)交付方式(fāngshì)。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shíjiān)为交付时间。
24.《民法典》第512条确立了新的(de)交付方式。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wèi)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进入对方(duìfāng)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25.《民法典》第938条规定,物业服务(fúwù)人员公开作出的(de)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chéngnuò),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未记载在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也可能是合同的一部分。
26.《民法典(mínfǎdiǎn)》第965条是防止跳单行为的。如果甲乙双方利用了中介(zhōngjiè)的信息或者服务,最终却绕过中介,私下(sīxià)签订合同,还是应当向中介支付报酬。
《民法典》第965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jiāoyì)机会或者媒介(méijiè)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bàochóu)。
27.《民法典》第1186条规定的公平责任(即双方没有过错时该如何分担损失),原《侵权责任法(zérènfǎ)》的表述是“可以根据(gēnjù)实际情况”,相当于在事实(shìshí)层面去裁量补偿情况,而现在的表述变为(biànwèi)“依照法律的规定”,相当于收回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按照(ànzhào)法律的规定去裁判。
28.《民法典》第(dì)1193条规定,在承揽关系中(zhōng),对于承揽人受害或者(huòzhě)致害,定作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形下才承担责任。以前只是规定在司法解释中,现在上升到法律层面了。
29.《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中增加(zēngjiā)了两种抗辩事由,一是自甘风险,二是自助,使得行为人获得(huòdé)了更大的行为自由。
30.关于高空抛物,《民法典》第1254条明确和强调了公安机关等机关的调查责任、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bǎozhàng)义务,以往更(gèng)多强调可能加害人的补偿(bǔcháng)责任。
31.打印(dǎyìn)遗嘱(yízhǔ)在《民法典》中得到承认。需要注意的是,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qiānmíng)和注明日期。
32.原《物权法》只规定了一些特殊动产的抵押(dǐyā)权以登记为对抗要件,《民法典》扩大了范围,直接统一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shēngxiào)时设立,未经(wèijīng)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3.《民法典》第(dì)588条增加规定,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duìfāng)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34.关于试用买卖,原《合同法(hétóngfǎ)》规定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未作购买表示的(de)视为购买,《民法典》增加了一类情形,买受人在(zài)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等(děng)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35.《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人可以(kěyǐ)转让抵押财产,事后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另有(lìngyǒu)约定的(de)除外。以前转让抵押财产,一律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这不利于抵押物的流转,也不利于鼓励交易。
36.为合理规划,高效利用农村土地(tǔdì)资源(zīyuán),中央提出了“三权分置”的举措,其核心是(shì)“两权分离”,也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jīngyíngquán)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民法典》第(dì)342条规定,可以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37.《民法典》第469条规定(guīdìng),能够有形地(dì)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cháyòng)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比如说微信、短信、邮件记录。
38.《民法典》第(dì)517条、第519条、第521条规定,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de)份额(fèné)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连带债务人之间或者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39.关于情势变更(biàngēng),《民法典》第533条一方面将“不可抗力(bùkěkànglì)”变为“情势变更”的一种,而非原来的排斥关系;另一方面鼓励交易,新增了“再磋商义务”,当事人(dāngshìrén)在合理期限内(qīxiànnèi)协商不成才可提起诉讼。
40.《民法典》第702条新增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chèxiāoquán)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nèi)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41.原(yuán)《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yǐshàng),当事人未采用(cǎiyòng)书面形式的,直接视为不定期租赁,《民法典》第707条增加了(le)一个条件,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又“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才视为不定期租赁。
42.《民法典》第737条规定(guīdìng),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dìnglì)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43.《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wúcháng)搭乘人损害,属于(shǔyú)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jiǎnqīng)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44.《民法典》第1125条增加了一项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huòzhě)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biàngēng)或者撤回遗嘱(yízhǔ),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45.《民法典》在代位继承中将侄子(zhízi)女(nǚ)、外甥外甥女纳入代位继承的范围。
46.在(zài)公共道路(dàolù)上堆放、倾倒、遗撒(yísā)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以前(yǐqián)法律只是笼统地规定“有关单位或者(huòzhě)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256条规定,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7.《民法典》第56条对个体工商户债务(zhàiwù)承担规则作出了补充说明,无法区分个人经营(jīngyíng)还是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债务。
48.《民法典》新增规定,登记(dēngjì)机关应当依法及时(jíshí)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法人的实际情况(qíngkuàng)与登记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49.《民法典》新增(xīnzēng)了(le)四种有名合同,分别为保证合同、合伙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其中保理合同是全新的合同类型,保理合同是综合了至少(zhìshǎo)两类有名合同的混合合同,即债权让与+借款(jièkuǎn)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
50.《民法典》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yìyì)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huò)否认(fǒurèn)亲子关系,而成年子女只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民法典》50个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zhīshídiǎn)
2025年(nián)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mínfǎdiǎn)》施行以来的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其主题为“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强调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bǎikēquánshū)”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
下面让我们(wǒmen)一起了解下,民法典50个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吧!

1.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shēnghuó)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zhōngguó)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
2. 《民法典》为(wèi)“编纂”,而不是“制定(zhìdìng)”《民法典》,因为其中的(de)绝大部分内容在《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婚姻法(hūnyīnfǎ)》等民事单行法中已制定,《民法典》属于在已有法律基础上的重新编排,最终“诸法汇一典,一典废九法”。
3. 《民法典(mínfǎdiǎn)》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仅有以下三种婚姻(hūnyīn)无效情形。
《民法典》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de),婚姻无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jiéhūn)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4.关于(guānyú)保证方式的(de)推定,原《担保法》的规定有利于债权人,约定不明推定为(wèi)连带保证,《民法典》的规定有利于保证人,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686条 保证(bǎozhèng)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yuēdìng)或者(huòzhě)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原《侵权责任法》规定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wèijīng)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材料,造成患者损害(sǔnhài)的,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mínfǎdiǎn)》第1226条把“造成患者损害的”删除(shānchú),也就是说不管有无造成患者损害,都不妨碍医疗机构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6.《民法典》第19条将未成年人(wèichéngniánrén)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年龄(niánlíng)从10周岁降低到8周岁。
7.在离婚(líhūn)后子女抚养问题上,《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zūnzhòng)其真实(zhēnshí)意愿。8周岁也刚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年龄。
8.原《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民法典》第1100条分类讨论(tǎolùn),无子女的可以(kěyǐ)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这也体现了我国计划生育(jìhuàshēngyù)政策的调整。
9.原《收养(shōuyǎng)法》规定的(de)收养只限定(xiàndìng)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应当相差(xiāngchà)40周岁,《民法典》第1102条规定凡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年龄都应当相差40周岁,也就是说,无配偶女性收养男性也要受到年龄限制。
10.《民法典》人格权(réngéquán)独立(dúlì)成编、侵权责任独立成编,这是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没有的。


11.《民法典》的“合同编”不同于传统(chuántǒng)大陆法系(dàlùfǎxì)国家民法典中的“债法总则”,其中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被列为准合同。
12.《民法典》第16条设立了胎儿(tāiér)利益特别(tèbié)保护制度,使用的表述是(shì)“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注意这个“等”字表明是不完全列举,更有利于保护胎儿利益,比如男方因车祸死亡,其未婚妻所怀胎儿娩出后如是活体,就可由监护人代为行使抚养费(fǔyǎngfèi)请求权。
13.房价高企,并非人人都通过买房来实现“住有所居”,《民法典》为保障(bǎozhàng)人们享有长期稳定的居住需求,新增了居住权制度、完善(wánshàn)了承租人相对(xiāngduì)的优先购买权、确立了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14.《民法典》在胁迫婚之外增加了一种(yīzhǒng)可撤销婚姻,即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rúshí)告知另一方(lìngyīfāng),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5.《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30天的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rìnèi)再(zài)申请颁发离婚证。
16.《民法典》第1079条新增一种准予(zhǔnyǔ)判决离婚(líhūn)的情形(qíngxíng):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7. 原《继承法》规定(guīdìng)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yízhǔ)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只有公证遗嘱才能改变公证遗嘱,为了更好地尊重遗嘱人的真实(zhēnshí)意愿,《民法典》第1142条将公证遗嘱拉下神坛,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wèizhǔn)。
18.《民法典》规定如果土地经营权的(de)流转期限为5年(nián)以上,可以向登记(dēngjì)机关申请登记,登记之后就不再是一个债权,而是具有物权效力的权利。
19.不仅兄弟姐妹可以(kěyǐ)成为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基于(jīyú)代位继承制度,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降低了无主财产出现(chūxiàn)的概率。
20.《民法典(mínfǎdiǎn)》第19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qǐngqiú)返还财产(cáichǎn),不适用诉讼时效。不需要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还要适用诉讼时效。


2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de),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jiǎnmiǎn),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2.《民法典》第491条确立了新的(de)合同(hétóng)成立方式。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tíjiāo)订单成功(chénggōng)时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网购时成功提交订单就成立合同了。
23.《民法典》第512条确立了新的(de)交付方式(fāngshì)。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shíjiān)为交付时间。
24.《民法典》第512条确立了新的(de)交付方式。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wèi)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进入对方(duìfāng)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25.《民法典》第938条规定,物业服务(fúwù)人员公开作出的(de)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chéngnuò),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未记载在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也可能是合同的一部分。
26.《民法典(mínfǎdiǎn)》第965条是防止跳单行为的。如果甲乙双方利用了中介(zhōngjiè)的信息或者服务,最终却绕过中介,私下(sīxià)签订合同,还是应当向中介支付报酬。
《民法典》第965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jiāoyì)机会或者媒介(méijiè)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bàochóu)。
27.《民法典》第1186条规定的公平责任(即双方没有过错时该如何分担损失),原《侵权责任法(zérènfǎ)》的表述是“可以根据(gēnjù)实际情况”,相当于在事实(shìshí)层面去裁量补偿情况,而现在的表述变为(biànwèi)“依照法律的规定”,相当于收回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按照(ànzhào)法律的规定去裁判。
28.《民法典》第(dì)1193条规定,在承揽关系中(zhōng),对于承揽人受害或者(huòzhě)致害,定作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形下才承担责任。以前只是规定在司法解释中,现在上升到法律层面了。
29.《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中增加(zēngjiā)了两种抗辩事由,一是自甘风险,二是自助,使得行为人获得(huòdé)了更大的行为自由。
30.关于高空抛物,《民法典》第1254条明确和强调了公安机关等机关的调查责任、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bǎozhàng)义务,以往更(gèng)多强调可能加害人的补偿(bǔcháng)责任。

31.打印(dǎyìn)遗嘱(yízhǔ)在《民法典》中得到承认。需要注意的是,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qiānmíng)和注明日期。
32.原《物权法》只规定了一些特殊动产的抵押(dǐyā)权以登记为对抗要件,《民法典》扩大了范围,直接统一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shēngxiào)时设立,未经(wèijīng)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3.《民法典》第(dì)588条增加规定,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duìfāng)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34.关于试用买卖,原《合同法(hétóngfǎ)》规定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未作购买表示的(de)视为购买,《民法典》增加了一类情形,买受人在(zài)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等(děng)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35.《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人可以(kěyǐ)转让抵押财产,事后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另有(lìngyǒu)约定的(de)除外。以前转让抵押财产,一律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这不利于抵押物的流转,也不利于鼓励交易。
36.为合理规划,高效利用农村土地(tǔdì)资源(zīyuán),中央提出了“三权分置”的举措,其核心是(shì)“两权分离”,也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jīngyíngquán)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民法典》第(dì)342条规定,可以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37.《民法典》第469条规定(guīdìng),能够有形地(dì)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cháyòng)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比如说微信、短信、邮件记录。
38.《民法典》第(dì)517条、第519条、第521条规定,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de)份额(fèné)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连带债务人之间或者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39.关于情势变更(biàngēng),《民法典》第533条一方面将“不可抗力(bùkěkànglì)”变为“情势变更”的一种,而非原来的排斥关系;另一方面鼓励交易,新增了“再磋商义务”,当事人(dāngshìrén)在合理期限内(qīxiànnèi)协商不成才可提起诉讼。
40.《民法典》第702条新增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chèxiāoquán)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nèi)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41.原(yuán)《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yǐshàng),当事人未采用(cǎiyòng)书面形式的,直接视为不定期租赁,《民法典》第707条增加了(le)一个条件,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又“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才视为不定期租赁。
42.《民法典》第737条规定(guīdìng),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dìnglì)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43.《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wúcháng)搭乘人损害,属于(shǔyú)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jiǎnqīng)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44.《民法典》第1125条增加了一项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huòzhě)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biàngēng)或者撤回遗嘱(yízhǔ),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45.《民法典》在代位继承中将侄子(zhízi)女(nǚ)、外甥外甥女纳入代位继承的范围。
46.在(zài)公共道路(dàolù)上堆放、倾倒、遗撒(yísā)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以前(yǐqián)法律只是笼统地规定“有关单位或者(huòzhě)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256条规定,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7.《民法典》第56条对个体工商户债务(zhàiwù)承担规则作出了补充说明,无法区分个人经营(jīngyíng)还是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债务。
48.《民法典》新增规定,登记(dēngjì)机关应当依法及时(jíshí)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法人的实际情况(qíngkuàng)与登记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49.《民法典》新增(xīnzēng)了(le)四种有名合同,分别为保证合同、合伙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其中保理合同是全新的合同类型,保理合同是综合了至少(zhìshǎo)两类有名合同的混合合同,即债权让与+借款(jièkuǎn)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
50.《民法典》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yìyì)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huò)否认(fǒurèn)亲子关系,而成年子女只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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